作者:杨扬
摘要:宁夏平罗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本文通过对平罗县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产生背景及其内涵、组建、性质、职能、经营业务、治理结构、分配、支持政策和运作效果等的考察,认为“土地信用合作社”实质上是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符合中央的有关政策精神,符合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但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发文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股份合作制“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流转宁夏平罗
分类号: F323.8[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