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 · 2020年第4期101-123,共23页

乡村工业化模式与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一项对沿海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的研究

作者:仇叶

摘要:不同于一般的农地制度创新,沿海农村的土地制度变迁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范畴,其核心是土地开发权的界定问题。乡村工业化既推动了土地开发权从国家向集体转移,也影响了这一权利的配置方向。本文研究发现,不同乡村工业化模式形塑出不同的土地制度,珠三角的外资充裕型、苏南的外资竞争型、浙江的内生资本稀缺型工业化模式,分别产生了保护股民利益的土地共有制,强调政府统筹能力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与有利内生资本积累的“公有私占”的土地制度类型,三者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区域性工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这表明,评价土地制度的绩效,必须着重考虑具体的工业化模式。当前,中国正处于全球资本竞争与产业升级的重要时期,仍然需要发挥土地集体所有制统筹土地开发权的优势,为建立服务于工业发展的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保障,同时,也应当加强土地的再分配功能,保护农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提高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合法性。

发文机构: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关键词:工业化模式土地制度变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开发权土地集体所有制Industrialization ModeLand System Change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Land Development RightCollective Ownership of Land

分类号: 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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