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玲
摘要:本文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失为一项有效的制度安排。但是。这项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它忽视了农民家庭成员身份分化的现实,给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转变和城市化造成障碍。本文在分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中“以家庭为单位参加”的原则之后,探讨了它对我国城市化进程和社会保障制度协调发展的消极影响,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发文机构: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土地问题研究中心
关键词:农民家庭制度安排城镇化政策建议农民工城市化进程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忽视分化
分类号: F299[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197[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医药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