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 · 2004年第10期 76-80,共5页

村干部合法收入标准的确定——以陕西省兴平市西吴镇为例

作者:王征兵

摘要:目前,大多数村干部的合法收入水平偏低,从而影响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本文通过调查村干部及村民对村干部合法收入水平的期望值,发现村干部的年收入若为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则村干部和村民均比较满意。

发文机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陕西兴平市西吴镇农村干部合法收入标准劳动报酬

分类号: F325.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F249.24[经济管理—劳动经济][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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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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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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