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炳坤
摘要:<正> 为适应和推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而进行的政府职能转换,客观上需要确立一个明确的目标体系。这个目标体系所包含的目标,决不可能是单项的,也不能是由几个单项简单相加的多项,而是一个有其内在联系的目标体系,其实质是新型的政府职能体系。在政府农业管理职能转换的目标设计中,至少有几个方面的因素是必须充分考虑的:一是政府农业管理职能体系建设的阶段性,二是现阶段政府农业管理职能的主要内容,三是不同层次的政府农业管理职能的分工与联系,四是保证新型政府农业管理职能体系有效运行的机构设置。可以说,这几个方面构成了政府农业管理职能转换的目标体系。
发文机构:国务院研究室
关键词:农业管理管理职能目标设计政府
分类号: F32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