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拍卖 · 2020年第11期18-19,共2页

拍卖竞买协议书的效力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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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某银行支行欲拍卖其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的某房产,对外发出委托拍卖邀请函,邀请拍卖公司参加竞标,其中在对某拍卖公司发出的《委托拍卖邀请函》中载明拍卖底价为2630万元。2012年7月20日,某拍卖公司向其发出《拍卖服务意向》,决定参加投标,申请的起拍价为4198万元。后某银行支行向某拍卖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某拍卖公司中标涉案房产的拍卖权。

发文机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关键词:委托拍卖中标通知书拍卖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起拍价房产协议书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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