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 2020年第8期59-59,共1页

《民法典》施行后,土地经营权应采用何种方式融资担保

作者:毛安艺

摘要:问题:2020年5月通过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至第三百四十二条中,对土地经营权的定义、流转、设立及登记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项下的土地经营权单独作为一个创新权利予以设立,进一步将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探索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法制化,以便更有效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民法典》出台并施行后,土地经营权应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融资担保?

发文机构: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

关键词:《民法典》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担保承包农户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分类号: D922.32[政治法律—法学]D923.2[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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