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 2020年第7期60-60,共1页

申请人对举报平台的处理不服,如何提起复议

作者:周玥

摘要:2019年4月26日,申请人通过12336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举报A市B县某公司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同日,申请人收到微信平台发送的《提交成功通知》。4月29日,申请人收到微信平台发送的《举报办理进度通知》,内容为"您举报的违法线索不属于12336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接收范围,您可向城管部门12319举报此问题"。申请人不服这一反馈内容。

发文机构: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

关键词:微信平台接收范围集体土地自然资源举报平台非法侵占城管部门申请人

分类号: D922.1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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