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文告 · 2018年第1期1-21,共21页

核出口管制清单

作者:国家原子能机构,商务部,外交部,海关总署

摘要:国家原子能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现发布经修订的《核出口管制清单》,本清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2018年6月27日说明一、总说明下述各段适用于《核出口管制清单》:(一)本清单中所说明的各个物项既包括未使用过的物项,亦包括使用过的物项。(二)如果对本清单中任何物项的说明不含限制条件或技术规格,这种说明是指该物项的全部品种。

发文机构:不详

关键词:化学交换激光同位素分离注释本气体离心机UF离子交换浓缩反应堆堆芯出口管制

分类号: D922.14[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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