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国资委,证监会,总装备部,各军工集团公司,国防科工委委管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要求,积极探索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新路子,深化军工企业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军
发文机构:国防科工委 发展改革委 国资委
关键词:企业股份制改造军工企业改革国防科技工业军工集团非公有制经济武器装备军品科研生产总装备部
分类号: F426.48[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