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评论 · 2020年第12期307-319,共13页

从数据治理到数据共治——以英国开放数据研究所为案例的质性研究

作者:杨学成,许紫媛

摘要:现有数据治理研究聚焦于企业内部单一主体,但数据开放背景下的多元化协同,使得原有治理方式需要向数据共治转变,而现有研究对于多主体数据共治的实现机理尚缺乏深入探索。本文基于数据治理理论,运用扎根理论方法对英国开放数据研究所(ODI)进行分析,考察了数据开放背景下多主体协同的机理,提出了数据共治模型。研究发现,多主体数据共治遵从"共治主体-共治框架-共治价值"的实现路径。具体而言:首先,多主体之间的数据流通与积极协作是数据共治模式展开的重要前提,且主体的四种角色间存在良性循环机制;其次,共治框架是共治主体需要遵循的行动方案,由共治目标、共治关键、共治范围、共治支持四部分及其对应要素构成;最后,实现共治价值是数据共治的意义与必然结果,包括了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研究结果拓展了数据治理理论,对数据开放背景下的多主体数据共治具有较好的理论启示与实践指导意义。

发文机构: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数据共治数据开放英国开放数据研究所扎根理论data co-governancedata openingthe Open Data Institutegrounded theory

分类号: TP3[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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