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2020年第4期41-46,共6页

环境犯罪视角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扩展适用

作者:黄纬东,储玉祯

摘要:环境犯罪的刑罚处罚具有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一面,但也存在社会认同度低、不能完全实现刑罚处罚功能、不符合环境犯罪刑法治理的经济性要求等弊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为治理轻微刑事犯罪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环境犯罪领域的修复受损生态、实现诉讼经济等方面也具有明显的功能优势,将其扩展适用于环境犯罪领域,符合恢复性司法、诉讼经济和当事人化的价值目标。就具体适用规则而言,在主体方面,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自愿修复环境的自然人或单位;在适用条件方面,附条件不起诉的先决条件是自然人或单位曾有良好的环境保护记录,悔过态度良好,愿意承担环境修复的责任;在适用程序方面,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并自觉受公众监督。

发文机构:安徽师范大学

关键词:环境犯罪环境修复附条件不起诉environmental crime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conditional non-prosecution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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