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刊编辑部
摘要:2012年,福建省人大颁布实施《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年,省人大启动《条例》修正工作;经过一年的调研论证,2020年1月9日省人大第十三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条例》修正案。新修正的《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老区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体现了老区人民的发展愿望,吸收了福建省多年来加强老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是福建省促进老区发展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重大举措。
发文机构:不详
关键词:老区发展老区建设福建省人大《条例》方针政策经验和做法调研论证工作规范化
分类号: 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