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珊珊
摘要: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行动选择。命令控制性规制模式难以激发地方政府的动力,面临信息偏在、利益失衡等困境。激励性规制具有促进信息均衡、推进利益平衡、提升整体效益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克服命令控制性规制的困境。激励性规制的构建要求变革传统法律规制理念,调适好激励性与命令控制性规制关系,选择和优化组合差异化财政调控、差别性金融支持、区域排污权交易、区域生态补偿等激励工具,构建实施保障机制,以优化法律制度设计,提升规制效果。
发文机构:中山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区域大气污染地方政府联合防治激励性法律规制激励工具Regional air pollutionLocal government joint controlIncentive laws and regulationsIncentive tools
分类号: X51[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