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理论与实践 · 2014年第1期54-54,共1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表彰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作者: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化价格改革、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国价格系统广大

发文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键词: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价格工作表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分类号: F123.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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