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 2020年第5期3-4,共2页

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

作者: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人居环境、农村供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项目量大面广,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有利于提高审批实效,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有利于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尽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关键词:建设项目全面小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供水生态宜居资源主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审批方式

分类号: 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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