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
摘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键词:住房和城乡建设疫情防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放管服建设工程企业自然资源统筹推进常态化
分类号: F20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F426.9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