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 2020年第2期29-29,共1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

摘要: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降低为: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10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不再强制要求造价工程师出资。

关键词: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质标准《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分类号: TU7[建筑科学—建筑技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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