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 2020年第2期30-32,共3页

住建部明确: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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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划重点:1、关于复工:有序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2、简化复工流程:对近期拟开复工项目,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程序要求,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鼓励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后监管,可以允许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3、关于不可抗力: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承发包双方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键词:疫情防控事后监管合同工期承发包双方不可抗力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质量安全事故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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