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正式发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及时支付,《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关键词:款项支付支付款项逾期利息事业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交付之日中小企业
分类号: D623[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D922.291.9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