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 2020年第4期18-19,共2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摘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源配置住房和城乡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造价改革国有资金党的十九大房屋建筑

分类号: F426.9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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