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玉昆
摘要:1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产生与发展历程2000年12月1日国家林业局等多部委下发《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标志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启动实施。⑴天然林保护一期工程(1997—2010)覆盖范围包括17个省、直辖市,734个县和163个森工局;主要目标是解决天然林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⑵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2011—2020)增加了丹江口库11个县,提高了补助标准,并新增国有中幼林抚育、重点国有林区后备资源培育补助。⑶2014年黑龙江国有林区率先实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随即国家追加停伐补贴资金。
发文机构: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天然林保护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国有林区国家林业局森工补助标准黄河中上游地区二期工程
分类号: 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