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义知,郑杰
摘要:在19世纪60年代初,冯桂芬最早明确提出地方自治的主张。乡董自治是地方自治的核心内容之一,冯氏依托传统、参酌西制提出的乡董制度是"酌古斟今,折衷周汉之法"。选举完全由民主决定,在实际运行时添加"会里中耆老,会同两造族正"等传统的解决争议之方式,虽然冯氏乡董制度设计追求完全自治,但在监督方面则是施行人民监督与上级监督并行的方式,依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来解读至今不失为一种创新。
发文机构: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关键词:乡董冯桂芬地方自治社会管理创新
分类号: D63[政治法律—政治学][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