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贤超
摘要: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缺位问题一直是扼制其可持续发展,损害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根源。小额贷款公司性质的不明确是其产生融资问题的本质所在,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原始资金不足和后续资金融入不畅是加剧其融资困难的原因所在。只有在法律上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属性,赋予其通过多方途径保证原始资金和后续资金充足的权利,才能使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文机构: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缺位资金融通
分类号: F832.4[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