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作通讯 · 2015年第22期34-35,共2页

坚持民主办好农民合作社

作者:师高康

摘要:"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主体之一,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把合作社定位为"基本主体"、"新型实体"和"有效载体",将合作社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以说,中央把农民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体现了国家重视"三农"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意图走向,是一个明确、有力地支持合作社发展的信号。

发文机构:农业部经管司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主办农村集体经济农村社会管理农业经营主体有效载体扶持重点实体

分类号: F321.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来源期刊
农村工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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