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明红
摘要:本文将“地权-地租”的互动纳入“复合产权”的分析框架运用于成都集体土地入市收益分配案例的分析。本文认为:第一,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朝着市场经济决定产权规则的方向演进,使其具有“土地使用权私有化”的特征。第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模式释放了土地潜能,确保农民能分享更多的级差地租收益。改革要坚持农村土地公有性质,拓宽农村建设用地产权权能,允许其在更大范围内直接入市以及赋予更多入市方式,以实现将农地“非农化”使用权和收益权界定给农民集体和个人。
发文机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关键词:农地“非农化”土地增值收益复合产权级差地租
分类号: F320.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