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亚飞
摘要:政府是农民行动空间的决定者,它既扩展行动空间,又挤压行动空间。农民的行动空间又影响着村民自治的有效性。通过对北京、湖北和安徽三个农村改革试验区的个案研究发现,政府干预的策略是原则性政策和规则性政策的组合,两者决定政府的类型:集权支配型、赋权引导型、分权互动型。在这三类政府主导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中,农民的行动空间依次增大,村民自治有效性随之增强。同时,政府类型的相对性、行动空间的多变性,又导致了自治有效实现的复杂性和困难性。
发文机构: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关键词:政府类型行动空间村民自治政府干预
分类号: F320.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