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越,韩仁哲
摘要:当前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均遭遇到由于制度的合成谬误导致的制度瓶颈。贵州省盘州市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改革的抓手,以“农民变股东”的方式将原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为股权;土地股份合作社再以农地经营权作价入股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蠢通过“农地变资本”实现了农地权利的双重置换,真正实现了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设想。与此相应,应出台配套法律制度,真正释放制度变革的巨大红利。
发文机构: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三权分置农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社双层权利置换
分类号: F301.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