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亮,董记萍,周伟男,白小宁,李开轩,付鑫羽
摘要:农药产品监督抽查是农药监管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对于保证农药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规范正常的农药生产经营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97年发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农业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农业部在条例实施以后迅速行动,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1998年农业部组织的农药单剂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8%;2000年农业部发布《关于1999年农药市场抽查情况的通报》(农(农发)3号),对江苏、山东、湖南等10个省(市)的64家农药经营单位的458个农药产品标签进行抽查,并对53家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75个辛硫磷、噻嗪酮、敌敌畏农药复配产品进行质量抽查,标签合格率14.2%,质量合格率72.0%。同时连续多年对种衣剂农药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抽查,有力打击了农药市场的不法行为,净化了市场。
发文机构: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关键词:农业部门农药产品质量县级人民政府农药登记质量合格率敌敌畏农药农药生产不法行为
分类号: F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