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佳奇
摘要:日本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构建了以“中央政府宏观主导、地方公共团体具体推进、农业经营组织不断发展、涉农产业积极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为内涵与特征的“多元共治”基本模式。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合理配置农业循环经济所涉多元主体的权利(力),综合运用命令控制、经济激励、信息管理等多元调整手段,为“多元共治”基本模式的建立和良性运行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发文机构:辽宁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基本模式多元共治法律保障日本
分类号: F30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