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中杰
摘要:由于我国“三农”资金短缺的状况较为严重,农村融资需求强烈,各地陆续出现诸如农村房屋及宅基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的担保融资及其他权利质押融资等对农村融资担保法律制度的改革性尝试。然而,目前我国农村融资担保的法制障碍仍未完全消除,操作细则和配套机制也尚未完善,无法满足农村社会经济的现实需求。对农村融资担保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应当引入新的价值理念,保持农村融资担保多元功能间的协调性,完善农村融资担保的主体运作机制和配套机制。
发文机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农村融资担保有效担保物权利质押法律制度实践探索
分类号: F279.2[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