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凤蕊,乔光华,姜冬梅
摘要:本文运用DID模型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参与和未参与土地合作社的农户收入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土地合作社成立后参与户与未参与户相比人均纯收入显著增加;土地合作社成立后畜牧业和务工收入对参与户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高达77%,并且该贡献具有持续性;农牧民年龄与人均纯收入、种植业收入、务工收入呈负相关,与畜牧业收入呈正相关;农业劳动力比例与人均纯收入、人均种植业收入和人均务工收入呈正相关;耕地面积除与人均务工收入呈负相关,与人均纯收入、人均种植业收入、人均畜牧业收入均呈显著的正相关。
发文机构: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土地合作社农户参与农户收入影响评价
分类号: 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