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问题 · 2004年第4期 44-49,共6页

模糊的土地收益权:租、税、费—农民负担解析

作者:刘凤芹

摘要:本文就农民负担沉重问题提出了与目前理论界一些流行观点不同的见解,在中国农村既有的约束条件下,乡政府和村委会增加的各种明的和暗的费用相当于市场租金的一部分,虽然税收--对等分析有一定的错误,但是在各种收费可变的条件下,变动的税费总额应该等于市场地租率.在农民劳动力成本和其他土地投入成本不变的条件下,若这些税费总额低于市场地租率,则乡政府和村委会就会增加额外的收费,若税费总额高于市场的地租率,则农民将弃荒土地.因此,将土地的私有产权界定给农民是解决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本方法,也是交易费用最小的方法.本人通过一个简单的几何模型,从逻辑上证明了上述观点.

发文机构:东北财经大学富虹经济学院

关键词:土地收益权农民负担税收-对等分析均衡地租率农村税费土地产权村民委员会交易费用

分类号: 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F323.8[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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