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门盈
摘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相关问题是学术界和经济史的重要研究内容,其思想源远流长,影响深刻,我国几千年的农业文明不但构成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也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生活方式。在201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之后,进一步强化了新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法人性质,在法律上确定了其独立平等的市场地位。但是其发展还面临认识误区、利益机制、市场风险、经营管理等多重困境,针对于此,必须要创新发展路径,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流通形式、分配方式、运作机制。
发文机构: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党校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合作社法律地位发展路径
分类号: D922.4[政治法律—法学]F3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