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年第1期127-133,160共8页

孔“乐”之我见

作者:韦正春

摘要:孔子对于"乐"的论述是中国一个美学思想的源流,乐是音乐,乐是由艺术而产生的快感。孔子提出礼乐并举的思想,将"乐"之作用提升到教化人心、调节社会次序的高度。其希望通过乐教来恢复礼治,从而沟通审美和道德之路,形成伦理规范,从而恢复到周礼制度。因此,"乐"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或审美活动,而是其伦理道德的载体或实现方式。

发文机构: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

关键词:孔子

分类号: I299[文学—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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