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晓红,王晨阳
摘要:由于目前我国农村传统养老模式面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机构养老有效供给不足、社区养老资源整合力量有限等困境,发展养老合作社有现实必要性。缺乏法律制度保障是制约养老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应针对养老合作社专门立法,确立其法律地位和基本制度,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发文机构: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养老合作社法律保障立法Old-age care cooperativesLegal guaranteeLegislation
分类号: D922.29[政治法律—经济法学][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