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 2021年第1期64-75,共12页

中美第一阶段协议争端解决机制的路径选择:法律规则与政治逻辑

作者:尚珮璇

摘要:中美第一阶段协议通过条约的方式明确中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制度化的设计使两国重回沟通对话的轨道。协议第七章所设立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安排”成为中美双方充分履行协议的制度保障。它通过对适用范围和机构设置与协议履行的高度绑定,使协议项下的遵约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在本质上实现了混同。协议项下的争端解决程序具有封闭性、逐级性和快速性的特点,服务于协议充分、及时的履行。对比中美与其他国家签署的FTA,第一阶段协议争端解决机制的上述特点主要表现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第三方机构对协议相关争端作出有法律拘束力的裁判;最大限度地赋予中美双方对于评估争议和采取行动的自由裁量权。结合中美贸易战的历程和第一阶段协议的谈判背景来看,第一阶段协议争端解决机制是中美贸易战过程中双方博弈模式的在法律上的延续。决定一部“自主履行”协议命运的主要变量是缔约方对己方利益诉求的判断,以及缔约各方的实力较量。第一阶段协议生效以来,中美之间摩擦依然不断,而新冠疫情为双方履约增添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但从目前为止的中美双方有关行动与表态来看,中美双方仍然认为继续履行协议的获益大于停止履行协议的获益。

发文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中美第一阶段协议争端解决机制中美贸易条约履行自由贸易协定US-China Phase One Agreement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US-China trade wartreaty implementationFTA

分类号: D992[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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