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 2019年第6期71-84,共14页

国际投资仲裁的“商事化”与中国进路

作者:刘晓红,朱怡

摘要:合法性危机催生国际投资仲裁的改革。关于国际投资仲裁的改革方向正处在众说纷纭、观点对立、走向不明的状态,其中核心在于投资仲裁的"商事化"与"去商事化"之争。从应然层面看,国际投资仲裁的"商事化"是有争议的,商事仲裁理论在解决涉及一方为主权国家的投资争议时可能存在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从实然层面看,借用且套用商事仲裁的ICSID投资仲裁机制大体上运行良好并且越来越多的商事仲裁机制采用商事仲裁规则管辖投资争议已然成为一种趋向。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投资仲裁的"商事化"均具有可取性,商事仲裁机制管辖投资争议应当被允许以及鼓励。"一带一路"趋势下,我国应当以业已出台投资者-东道国仲裁规则的商事仲裁机构为依托并打造具有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投资仲裁机制。

发文机构:上海政法学院

关键词:ICSID投资仲裁商事化一带一路ICSIDinvestment arbitrationcommercializationOne Belt and One Road

分类号: DF964[政治法律—国际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注:学术社仅提供期刊论文索引,查看正文请前往相应的收录平台查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