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 2019年第5期88-97,共10页

快速仲裁中强势独任仲裁员条款之检视

作者:朱若菡

摘要:近年来,以国际商会仲裁院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为代表的仲裁机构在快速仲裁规则中引入强势独任仲裁员条款,规定即使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有相反的约定,同意由该机构对案件进行快速仲裁应被视为当事人已经同意对强势独任仲裁员条款予以适用。这一条款引发热议,问题主要集中于独任仲裁员与传统的三人仲裁庭相比是否可以体现公平,以及仲裁规则中对独任仲裁员的规定优先于当事人约定是否有违当事人意思自治这一仲裁基石,是否会因此导致裁决难以承认与执行。快速仲裁具有更加强调意思自治、效率优先的价值取向,可以在效率和公平价值中维持平衡,并维护当事人意思自治这一仲裁基石。

发文机构: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快速仲裁独任仲裁员价值取向expedited arbitrationsole arbitratorvalue orientation

分类号: D997.4[政治法律—国际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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