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巧玲,关大我
摘要:依托于互联网视频网站的发展和受众收视习惯的改变,网络IP剧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成为一种新兴的文化商品,具有广阔的商业价值。相较于传统电视剧而言,互联网的传播特性为网络IP剧提供了更多的传播优势,这为其实现自身商业价值最大化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网络IP剧通过内容价值与衍生价值两个方面来获取商业价值,内容价值即剧集自身内容产生的分账收入与广告收入,衍生价值即在"粉丝经济"的作用下,因剧集内容的吸引力而推动的下游产业增值。因此,网络IP剧在创作上需以内容为王,不断优化内容,在宣传策略上要融合互联网平台的传播特性,才能紧抓粉丝数量,不断提升网络IP剧的商业价值。
发文机构: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关键词:粉丝经济网络IP剧商业价值价值增值商业文化Fan economynetwork IP dramacommercial valueadded valuecommercial culture
分类号: G223[文化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