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行政复议若干问题研究课题组
摘要:行政复议审理中发现的案例分析(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问题自2004年本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占行政复议案件中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主要原因在于申请信息公开对于申请人资格几乎没有限制,虽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
发文机构:不详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公共安全国务院办公厅公开案例分析若干问题研究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