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与法律 · 2006年第6期 31,共1页

财政部、国资委发布国有控股境内和境内上市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摘要:2006年12月6日,国资委与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同时公布,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由此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拉开序幕。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从2006年12月6号开始实施,境外公司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按照办法规定,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方式;境外国有控股公司有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股权激励方式。这些方式有利于国有企业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激励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59岁”现象和短期行为问题。

关键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境内上市试行办法财政部国资委境外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分类号: F279.246[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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