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与法律 · 2006年第6期 33-34,共2页

工商总局发布实施停止广告业务实施意见

摘要:《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于2006年12月6日已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实施。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建立健全广告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监督管理。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的具体范围:(1)暂停广告主部分商品、服务的广告发布。(2)暂停广告经营者部分或者全部商品、服务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业务;取消广告经营者的广告经营资格。(3)暂停广告发布者部分或者全部商品、服务的广告发布业务;取消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资格。

关键词:国家工商总局广告业务务实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市场退出机制经营资格

分类号: F203.9[经济管理—国民经济]F713.82[经济管理—广告][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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