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与法律 · 2007年第1期 25-26,共2页

论提单之结算作用及其与所有权转移的关系

作者:史宏超

摘要:在当今国际贸易的流程中,一般做法是,卖方获得承运人签发的装运单据,然后通过向银行提交单据委托银行收款(在跟单托收方式下)或要求银行付款(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买方付款或承兑付款后从银行取得单据,再凭单据向承运人提货,至此,一方得到货物,另一方得到货款,国际贸易的整个程序终结。

发文机构:闵行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关键词:信用证结算方式所有权转移装运单据提单国际贸易托收方式承运人银行

分类号: D996[政治法律—经济法学][政治法律—国际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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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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