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艳峰
摘要:权利倾斜性配置源于人们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关于破产取回权形式期限的规定增加了取回权人的义务和责任,属于权利的倾斜性配置,该配置会促使破产取回权人及时取回财产、诱发道德风险,并对交易成本、交易机会及交易安全预期产生消极影响。该条立法的原因为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降低破产成本,实现破产公正,但该条违背了破产法的立法目的,不利于债务人的破产拯救。协调二者的关系需建立完善的权利申报制度,在破产债权申报之外增加物权及其他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申报。
发文机构: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破产取回权权利倾斜性配置企业拯救bankruptcy recall rightthe favorable allocation of legal rightsenterprises saving
分类号: DF4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