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研究 · 2012年第2期 205-210,共6页

约定保证期间最高上限问题研究

作者:柳芃

摘要:保证期间决定保证人的责任存在与否,对债权人和保证人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对约定保证期间的上限进行适当限制,规定不超过2年的约定保证期间上限,符合保护保证人利益、督促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的立法思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有利于避免法律适用的冲突,对保证期间的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具有重要意义。

发文机构:青岛理工大学理学院

关键词: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上限诉讼时效

分类号: DF438.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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