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邡,任菲,李东
摘要:在界定首席信息官职位权力概念的基础上,本文采用规范的比较性案例研究方法,探讨了国有企业CIO弱权状况的主要原因,认为国有企业CIO和私营企业CIO具有相同类型的法定权力。在系统实施的特殊时期,私营企业的CIO被授予惩罚权,但国有企业的CIO没有被授予惩罚权;两种类型企业的CIO都没有奖赏权;国有企业的CIO在法定权力方面明显表现为弱权状况,而私营企业的CIO被授予应有的法定权力。造成国有企业CIO弱权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政策和法规的行业特殊性,CIO在行业内较低的知名度,以及企业信息化水平与行业内标杆企业的较大差距。
发文机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关键词:首席信息官职位权力案例研究国有企业私营企业chief inforamtion officerposition powercase researchstate-owned enterpriseprivate-owned enterprise
分类号: F062.5[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