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文,李竹渝,石坚
摘要: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以来,欧盟先后建立了欧洲稳定机制、"欧洲学期"政策协调机制、欧洲风险委员会和欧洲金融监管体系等新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并达成了对《里斯本条约》的修改意见,旨在为建立起永久性的欧洲稳定机制奠定了法律基础。本文介绍、分析了这些新机制的特征、功能、意义及实际效用,展望了新机制的前景与欧盟和EMU近期改革发展的方向。
发文机构:荷兰莱顿大学政治学院 四川大学欧洲研究中心
关键词: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欧洲稳定机制欧洲金融监管体系
分类号: F831.59[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