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宣祥
摘要: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进,检察机关首批员额制检察官选任、办案团队的组建已经尘埃落定,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已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核心是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所以,建立符合司法办案规律的检察长与检察官的权限分配,是今后检察工作中不能回避且必须面临的实践问题。笔者在广泛征求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员额制检察官意见的基础上,就司法责任制下检察长与检察官的权限分配,谈点粗浅的认识,供各位同仁参考。
发文机构: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检察长检察官权限分配
分类号: D926.3[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