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经济 · 2020年第2期1-1,共1页

见证

作者:杨锡高

摘要:见证,拆开来理解:见,即看见;证,即证明。合在一起,指的是把亲眼目睹作为证明,所谓眼见为实,这是最"硬档"的。好比行车记录仪,出了车祸,究竟谁的责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吵得"眼乌子凸出"。警察到场,行车记录仪一"翻","煞勒似清"。这就是见证。

发文机构:不详

关键词:行车记录仪眼见为实见证

分类号: G63[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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